读者入馆
1、凭本人校园卡入馆借阅,严禁使用他人证件,证件丢失请及时挂失。
2、衣着整洁,举止文明,不得穿背心、拖鞋入馆。
3、入馆后应保持安静,请勿喧哗。入室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设为振动状态
4、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物、不乱涂乱画,不在馆内吸烟,严禁携易燃易爆品入馆。
5、请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书包等用品不得带入室内。
6、讲文明、讲礼貌,相互谦让,不抢占座位
7、爱护馆内文献资料和公共设备,不得在图书和桌椅上乱写乱画,正确使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
8、自觉遵守图书馆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淮海工学院图书馆存包柜管理规定
为确保图书馆的阅览秩序和图书安全,各文献中心(阅览室)不准读者携带书包进入,为方便读者,在各层楼内设有存包柜。请读者在使用过程中,爱护公物,保管好钥匙,自觉遵守如下规定:
1、存包柜的借还:读者进入阅览室,凭学生证向图书管理员办理借用手续,放好自己的物品后,再刷卡进入阅览室。离开阅览室时,交回钥匙,换回学生证。
2、借用期限:当天有效。
3、存包柜是给在各文献中心(阅览室)借书或自习的读者使用的,进入阅览室时领取钥匙,离开阅览室时,必须交回钥匙,不得长期占用,违者则交给读者所在的系处理。
4、每天下班前,管理员对存包柜进行清理,当天没有按时交回钥匙的,图书馆有权收回存包柜,其存包柜里面的东西图书馆仅代保管一天,过期无人认领的物品视为自行丢弃,图书馆概不负责。
5、请不要在存包柜里放存折、现金、证件、手机等贵重物品,以免物品丢失。
6、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违反规定,则交保卫部门处理。
7、存包柜钥匙本人保管,钥匙如有丢失,请及时与阅览室老师取得联系,办理换锁手续,并补交换锁费用。
8、读者使用存包柜时请爱护公共财物。因敲击、刻画、撬损等损坏存包柜者须照价赔偿损失。
借阅证办理规定
办理图书借阅证需凭本校有效证件、相关证明及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
1、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凭工作证(离退休证)和身份证办理。
2、新入学正式注册的学生,在入馆教育之后,带校园卡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
3、继续教育学院、东港学院新入学正式注册的学生,由两学院担保,在入馆教育之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
4、我校进修生,凭教务处和所在系(院)证明,同时带身份证办理。每人收取办证工本费5元,押金200元。
5、本馆代办《江苏省高校通用借书证》(每年4月和10月办理),本校教师一律凭工作证或借书证办理,其它学校人员凭工作证和学校证明办理。每人收取工本费15元,押金150元。
6、丢失借阅证应及时挂失,挂失前证上所借图书由该证持有人负责归还。在原证挂失两个星期后受理办新证,三个工作日后领取。
7、本校学生在毕业前以班级为单位凭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和借阅证统一办理退证,教职工凭借阅证由本人前来办理,其他读者凭有效证件、借阅证和押金单办理。
借阅规则
1、借阅范围
本部馆文艺文献中心(一楼还书大厅)、外文化文献中心、社科文献中心、理工科文献中心(一)、(二)、(三)、新书借阅中心和海洋文献中心的图书,可供所有读者借阅,其它各室文献只限本室阅览。通灌校区馆流通书库、经济文献中心、新书借阅中心、过刊阅览室的书刊可供外借,其它文献只限本室阅览。
2、外借图书
① 借书:凭本人校园卡(或借阅证)到各室借书,借书权限及期限见《读者借阅权限表》。
② 预约:所需某类图书如已全部借出,可在各阅览室或在本馆网页上办理图书预约。预约到书后,通过电话、黑板公示等方法通知读者。预约保留期为三天。
③ 续借:到期图书如需继续使用,必须在图书应还期前五天内到各相应的借阅室续借,也可在本馆网页上办理续借。被预约图书不能续借。续借期限同第一次借期。
④ 催还:对已被预约的图书实行催还。
⑤ 读者应当场检查所借图书有否污损。如有污损,请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不检查者责任自负。
⑥ 读者所借图书如有过期、遗失、污损等违章情况,按《图书过期、遗失及违章处理办法》处理。
⑦ 使用《江苏省高等学校通用借书证》的读者,享受本校读者同等权限。
3、阅览书刊
① 凭本人校园卡(或借阅证)可在各室阅览书刊。
② 勿将书包、食物等带入室内。
③ 遵从工作人员指导正确使用代书板,以防乱架。
④ 每次在架上取书刊不得超过2册,阅毕应将书刊放在还书车上,或放回原位
⑤ 所阅书刊如需复印,经办理手续后,在馆内复印,并当班归还。
⑥ 在校园卡(或借阅证)挂失、补证、换证期间,读者可凭学生证、工作证进各室阅览。
⑦ 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打手机。保持清洁,不得在馆内乱扔、乱吐及在书刊、桌椅上涂写刻画,违者按《图书过期、遗失及违章处理办法》处理。
图书过期、遗失及违章处理办法
1、图书过期
所借图书超过规定期限,按每天每册0.1元收取逾期使用费。
2、图书遗失赔偿
① 原则上应赔偿同种版本的图书,并收取图书加工费5元/册。
② 无法重购者,按以下规定赔偿:一般图书按该书定价的3倍赔偿。图书复本数在2本以下,赔偿原书价的4倍。多卷图书遗失,若有单本价格,则按单本书赔偿规定赔偿,否则赔偿整套书价的2倍,其余不全的多卷图书仍归图书馆所有。上述图书赔偿额不足10元者,一律按10元赔偿。
③图书赔偿后,再找回原书,则不予退款
3、书刊违章处理
① 图书用铅笔涂画者,须读者当场擦净,并给予教育,严重者通报所在系处理。
② 读者在书刊上用有色笔勾画、圈点、批注及撕书、刻洞等,需交每页0.5元的赔偿费,超过10页以上,按原书价赔偿,损坏严重者,按图书遗失赔偿处理,残本归图书馆所有。
③ 条形码遗失或污损,按每张2元赔偿。损坏磁条,按每根5元赔偿。
④ 转借或使用他人借阅证者,给予批评教育,并冻结借阅证一个月。再次转借或使用他人借阅证者,注销借阅证。
⑤ 盗窃图书者(包括撕页),处以书价20 — 50倍赔偿,盗窃期刊者(包括撕页),按整套期刊年价10倍赔偿,以上书刊赔偿额不足100元者,一律按100元赔偿。情节严重者建议学校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⑥ 违反图书馆其它规定者,视情节另行处理。
读者借书权限表
读者类型 |
借书量
(册) |
预约量
(册) |
续借次数
(次) |
借期
(天) |
欠款停借额
(元) |
教师 |
20 |
2 |
1 |
90 |
5 |
本、专科生 |
8 |
1 |
1 |
30 |
2 |
其它职工 |
10 |
1 |
1 |
30 |
2 |
注:新书的借阅期限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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